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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度计的测量原理及测量范围分析

发布日期: 2020-06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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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密度计的使用范围广,用于测定各种酸碱、盐类水溶液的密度。如酸中的硫酸、硝酸、盐酸以及某些无机酸或有机酸等溶液,碱类中的氢氧化钠(烧碱),氢氧化钾等水溶液,盐类中氯化锌,氯化钠等水溶液,用于测定甲醇乙醇、C4H10O等溶液,以及汽油、煤油、植物油、石油醚等液体的密度。
  石油密度单位是千克每立方米(kg/m3),也是采用克每立方厘米(g/cm3)或克每毫升(g/ml)。密度计标准温度为20℃的液体中使用使,密度计指示该液体20℃下的密度。
  物体的重力将物体拉向地面,但是如果将物体放在液体中,一种名为浮力的力量将产生反方向的作用力。浮力的大小等同于物体取代的液体的重力,或者说是排开的液体的重力。
  密度计重力是一定的,根据浮力的变化上浮或下沉。一个功能完好的密度计在放入液体足够长时间后处于漂浮状态(前提是测量液体密度不超过其量程),此时浮力向上推的力量等于重力向下拉的力量。
  密度计的重力不变,其上浮或下沉可以改变其所受浮力的大小而达到平衡。当重力大于浮力时,密度计会下沉,浮力增加;反之密度计上浮,浮力减小。当它浸入不同的液体中,因浸入深度不同而示数不同。密度计底部的铁砂或铅粒可用来保持平衡,也调整了其重力大小。
  密度计读数下大上小是因为:F浮=G=mg=ρgV,密度计进入液体越深,排开液体的体积V也就越大,而g一定,故此时液体的密度就越小。所以密度计读数是下大上小,其示数表示液体的密度,单位为克/立方厘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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